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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年,在返回上海的飞机途中,看了一场美国电影。片名和情节都忘得一干二净了,唯有一幕场景还记得很清楚:母亲带着儿子到山里去看传说中的狼。漫天飞雪的松林之中,野狼一身银白,屹立于空旷的远山之上。它高昂着头颅,孤傲而且美丽。电影中的儿子托着望远镜,一边看一边情不自禁地叫道:“Cool!”(酷)。
电影有中文字幕,这时候显示出来的一行中文字是:“真清凉”。周围的人对此并没有特别吃惊的表情,大家在飞机上或坐或看或睡,呆呆地沉默着。
现在想起来,那个时候的“酷”,大概还没有流行,所以,将“Cool”译成“真清凉”,或许是可以沉默可以接受可以原谅的。
这些年,“酷”已经在青少年中准确无误地流行开来。尤其在美国,男女老少都承认并且使用起它。“酷”,表示这件事情很有趣;“酷”,表示这个人很棒;“酷”,表示这句话非常不一般;“酷”,表示这个发明非常高明。
“酷”,几乎是对所有新奇有趣、与众不同的人、事以及物的肯定和赞叹。
美国全国有线电视台福克斯有一个叫做O’Reilley
Factor的谈话节目,曾经专门就“Cool”作过评点。主持人认为:“酷”在美国变成了一个三句不离口的俗语,用得太多太滥,何不设法换一换改一改。于是,他试图用其他同义词来代替,比方说“impressive”(印象深刻),“Fantastic”(了不得),等等。主持人的这项努力实属可嘉,不过,他所挑选的这些替代品,因为是文绉绉的书面词汇,大概也只能继续停留在书面上而不能走入大众吧。
美国的《财富》杂志从1993年开始,在每年的7月号上选出年度“酷”公司(Cool
Companies)。1997年,全国有25家公司上榜。编者在前言中是这样来解释“酷”的:“酷,是正统语言中的异数,从来没有过一个精确的定义。不过,它包含了所有的惊叹和赞赏,是一个非常流行的时尚和普遍存在的字眼。”
1998年,美国的12家公司榜上有名。编者在这一期的前言中说:“在每一个企业家的潜意识中,都有着一个不为人知的欲望:改变世界。当他们将此欲望转变成一个足以让人们吃惊的产品时,人们会叫道:“酷。”
比方说,在《财富》杂志大力推荐的12家“酷”公司中有一家小小的由两个年轻人建立的新公司E-Ink。
E-Ink试图发明和生产一种特殊的纸张:电纸。这种电纸和一般的纸张几乎一样薄、软、方便、轻巧。它的表面布有成千上万个小点,小点中是特殊的黑、白、或其他颜色的粉末材料。当电流通过附于纸上的晶体时,那些小点便会显现出字迹来。如果有人在晶体中设计一些程式的话,电纸就可以同时变成报纸、小说、价钱表、广告牌。
这种多功能的电纸,不会浪费天然的资源,可以代替一切传统的纸张,还可以带在身边无限制地重复使用。
像E-Ink公司那样的研究和设想被人称为无所畏惧的科技(Fearless
Technologies),并在当代的美国社会几乎形成了一股潮流。说不定有一天,这些很“酷”的人们的很“酷”的梦想或许真的会很“酷”地改变我们生存的世界和工作的环境。
所以,“酷”是求新求变,求与众不同的独特的风格,它的基础是人的想象力和创造性。而人的想象力和创造性正是一个人、一个社会的生命力所在。
加州有一个非常有趣的玩具公司,他们不愿意关起门来设计和制造玩具,而是打开门,邀请一些邻居的小孩子来参与工作。这些被邀请来的男孩和女孩可以胡作非为不受限制地做任何想做的事,说任何想说的话,发明任何想发明的东西。然后,玩具公司便在孩子们半真半假的半成品的基础上,进一步创造出孩子们自己的玩具。
有一个十岁男孩的作品因此而被采纳了,并在市场上畅销,大获成功。男孩子高兴之极,睁着大眼睛在电视上半是吃惊半是兴奋地陈述着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他说了很多话,啰里啰嗦的,前言后语之间完全没有条理。不过,他最后的一句话却非常简单扼要:“酷”。
这个男孩子长得一般,看起来功课也不很好,甚至还有一点多动症的迹象,至于将来能否考上加州著名的斯坦福大学更是大有疑问。可是,这个小小的发明,这件小小的事情,这次小小的成功,无疑会在他未来的人生中产生不可预料的影响。
说到这里,我想起我的中国朋友来。
我的中国朋友和那个十岁的美国男孩不一样。他从小到大都是一个非常用功听话的好学生,聪明而优秀,从重点的小学到重点的中学再到重点的大学,可谓一帆风顺。后来,他到美国作访问学者,几年后便留在那个大学主管一个研究部门的工作。
有一次,他告诉我,他的美国老板跟他讨论工作的时候,经常说:你考虑问题的时候,脑子里有太多的Limitation(局限)。言外之意,他缺乏想象力,不够大胆。
我只好劝他。我说,这不是你的问题,这是我们大多数中国人的问题。我们中国人考虑问题的时候怎么会没有局限呢,前因是什么,后果是什么,成会如何,败又如何,这个人会怎么想,那个人会怎么说,等等等等。
我们的先贤就再三告诫道:三思而后行。三思可能是一件好事,教人避免因为一时冲动及莽撞而带来的悔恨;三思说不定也是一件坏事,让人平白无故地错失良机。我们的祖宗又有一句老话:非礼勿听,非礼勿闻,非礼勿视。礼是什么,礼就是传统,礼就是规矩。有时候,几千年来的规矩和传统,会变成我们的局限——先天而来的局限。
我对他说,在硅谷工作的这些年,我认识了不少的中国工程师。他们非常聪明,非常优秀,非常认真,非常用功。在一个工作岗位上,他们总是勤勤恳恳早出晚归地付出,为一个Project(研究项目)用尽心思。
可是,所有的这一切加起来也构不成一个“酷”字;或者说,构不成一个足够的理由,使他们因此而被提升、被嘉奖、被当作英雄。
细究其中的原因,除了中国人头上那块所谓的玻璃天花板之外,拘泥于传统和规矩,缺少那么一点点的想象力创造性和大胆独特的风格,恐怕也是原因之一吧。
当年在商学院念书的时候,大家曾经非常热烈地讨论过美国企业主管和公司领袖的特点。众说纷纭之下,列出了一个清单,其中,个人魅力和独特风格占了第一位。
如果我们有机会走近Intel的总裁安德鲁或者Microsoft的比尔·盖茨,我们就会发现,他们身上确实具有独一无二的魅力和魄力以及非同寻常的分析能力和决策能力。也就是说,有个人风格的“酷”,是主管之所以成为主管、领袖之所以成为领袖的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
这样的讨论,让我后来得益匪浅。这其实不是一场关于谁好谁坏谁输谁赢的Debate(辩论),而是一次对美国社会的认识,是对美国文化、美国观念的认识。
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安分守己老实听话不是缺点,是优点。但是,在美国人的观念中,安分守己老实听话等同于平庸。平庸的人绝对没有前途,平庸的人断然不能成为领袖,这是美国社会的人才标准。
平心而论,美国是一个比较鼓励人们发挥想象力、创造性的社会,也是一个对独特风格和言行没有太多偏见和打击的社会。在一个比较宽松自由没有太多限制的氛围中,人的发展总是比较自然和均衡,总有无限的可能。
当然,想象力、创造性和独特的风格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培养出来的,也不像潮流和时尚那样是可以追随的。它经过潜移默化、春风秋雨,在不知不觉中形成观念和风气,被社会普遍认同、鼓励和提倡。所以,它也反映了某些社会的价值标准。当人们说“酷”的时候,“酷”不但指新奇有趣、与众不同的人、事、物,还包涵了道德方面和美学方面的意义。
听说,在一个大型的国际交流会议上,前面提到的E-Ink的两个年轻创建者以极其怪异的面貌出现。他们故意将自己的头发染成黄色,直直地粘在头顶上,像疯癫不正常的少年人,存心要把家中的大人搞到火冒三丈的地步。
事实上,他们确实是在向传统的造纸工业和电脑屏幕工业挑战。“人们一看到我们,就知道,我们是谁,是来做什么的。”他们的话几乎有点不知天高地厚。
但是,参与会议的大人们,那些名牌大公司中极有名望的主管和领袖们并不以此为忤。他们很容易地将这两个奇形怪状的年轻人指认了出来。然后,便是非常认真地研究以及讨论E-Ink的新产品。也许,这些主管和领袖们正是从这样的年轻人身上看到了自己的过去,所以才对他们的行为格外宽容和欣赏。
同样,设计玩具的十岁男孩,虽然在电视上语无伦次,毫不起眼。但是,社会仍然对他大加赞赏,他的想象力和创造性也并没有因此而黯然失色。
人,是社会的产品,不能不受到社会道德标准和美学标准的影响和制约。当一个社会对“酷”从容忍肯定到惊叹赞赏有加时,“酷”就会风行起来,流传开来。同样的,当一个社会对“酷”从冷嘲热讽到否认压制时,“酷”就会退化和消失。
几年前,公司来了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我的部门工作。那是一个典型的美国大男孩,表面上温文尔雅,谈吐文质彬彬,举手投足之间一派书卷之气,骨子里却不买任何人的账,胆大妄为,目中无人。他虽然在工作上冲劲十足,极有诚意,却很难也不愿意按部就班、循规蹈矩,与他合作的同事常常因此而怨气冲天。
经常的,这个美国大男孩在工作会议上向公司的规章制度挑战,有一次,还公开对我的工作提出质疑。
于是,我对他说:“在这里,有两种人会得到大家的尊重。第一种人是很酷的人,他们有思想有理念有创意,或者为部门作出贡献,或者为公司创造利润。为了帮助他们成功,我们有时候会容忍他们破坏现成的传统和规定,甚至,可以为他们重定新的制度,开辟新的途径。
“另外一种人是平庸的人。他们老实本分,努力勤恳,遵守所有的传统和规定。我们因此而能够与他们和睦相处,共同合作,并且好好地关照他们。
“像你这样的人是很难得到大家尊重的,因为不上不下不三不四,既没有创意和贡献,又老是不守规矩。知道吗,这不是酷,这叫P1ay coo1(装酷)。”
我想那个美国大男孩恐怕一辈子都是在别人的鼓舞和善待之下生活,他以后八辈子也不会听到这么难听这么不客气的话。
他理所当然地生气之极,并且决定不理睬我。
好几个月之后,他对我说,你知道吗,你的话把我打倒了,让我很久都爬不起来,你欠我一个严重的道歉。
说实话,我倒是不在乎道一个歉,因为道歉是一件不需要成本的事,何乐而不为。可是,美国大男孩曾经一度真的变得非常守规矩、听话,自动地把自己归到平庸的一群人中去了。这一点,倒是不能不令人内疚和担忧的。
由此而想到我们大多数的中国人,是不是在人生的某一个阶段,因为某种特殊的原因,在某个特定的场合,也就是这样地被磨平了棱角、失去了风采?
一个没有棱角没有风采的人怎么会有想象力和创造性,怎么会有自己独一无二的风格,怎么“酷”得起来呢。
我有时候为我的朋友可惜。如果他从小并不是那么一个听话的好孩子,如果他的思维并没有因为刻意地要听话要守规矩而形成被动的接受的封闭的形态,以他的智商和勤奋,他将会是一个多么出类拔萃的人才。中国,这样的人才不会太多吧。
话又说回来,对于美国社会而言,已经有太多的人在追求“酷”,追求新奇,追求时尚。甚至,一些本来并不怎么“酷”的人也尽量地摆“酷”耍“酷”,争着当领袖,当英雄,独领风骚。所以,在个人主义膨胀的时候,多几个自甘平庸循规蹈矩的人应该不碍大事,这符合社会均衡发展的原则。
相反,在很多循规蹈矩安分守己的中国人里,我们不妨一起来倡导和鼓励一下那个在美国社会中盛行得有点泛滥的“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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