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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阳节的时候,唐代诗人王维写道:“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白露节的时候,杜甫写道:“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中秋节的时候,不识多少字的岳母会寄一封千篇一律的信来说:“节日里大家聚在一起,唯独缺少你们。天气凉了,要记得多穿衣服。”岳母的话听起来普普通通、唠唠叨叨,却似乎是王维诗和杜甫诗的白话翻译。
有一年中秋,办公室一位曾经在台湾工作过几天的美国同事特地跑来问:“今天是你们中国人的Moon
Festival(月亮的节日),你准备做什么,爬到屋顶上去跳舞吗?”
“中秋节对我们这些中国人来说,是思乡的日子,不跳舞。”说完这句话之后,我真的发现,大凡中国传统的节日,基本上包括两大内容,第一是关于节气的,第二是关于思念的。重阳节是如此,白露节是如此,中秋节更是如此。
“我不懂,节日不就是自己寻点开心的日子吗?”他耸耸肩膀说。
我想,他确实不懂。当然,他也不需要懂得这些中国人才会有的特殊心理、特殊情怀。
自古以来,远离亲人和故乡几乎一直是中国人谋求生存和发展时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无奈是悲哀也是放弃。所以才说“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此事古难全”,所以才说“每逢佳节倍思亲”。这些千古流传的名句包含了中国人多少离乡背井的故事、多久的追根寻源的历史。其中,有很深刻的中国人的情绪,很复杂的中国人的背景。
美国的华人报纸曾经刊登过一篇文章,是一个在普林斯顿大学研究中文的美国人写的,题目是《半宾》。
半宾,是一个抗战时期来到美国的中国学者。他在美国生活了大半辈子,读的是英文,用的是刀叉,入了美国籍,可是,他始终觉得自己还是一个客人,客居他乡。学者说,年轻时中国文化的影响已经像根一样留在他的记忆和潜意识中,拔不掉,也不愿意拔掉它。况且,即便他自己真的愿意脱胎换骨做个美国人,美国人恐怕也不会完全接受他,最多接受他的百分之五十。所以,学者将自己的笔名取为半宾,半个客人的意思。
大陆刚开放的时候,学者便迫不及待地回家乡去,去寻根。文章写的就是学者如何回乡、如何寻根,寻得好执着,寻得好辛苦,寻得好悲怆。其中的字字血泪,可以看出美国人的感动和震撼。
落叶归根的“根”字,实在是一个非常东方色彩、非常中国色彩的字。
这样说起来,真正能够在月色中起舞弄轻影的人,恐怕唯有李白和苏东坡那样潇洒豁达、别具一格的诗仙了。每逢月光幽幽、风声飒飒,萧竹之音四起的时候,那些乡音乡愁,以及乡音乡愁中的乡情,又如何能让一般的旅人不销魂不肠断呢。
故乡,对中国人而言,岂止是一个地名、一个籍贯,它还意味着自己生命的源头及与自己有关的一段失落的历史。不管故乡对我们而言,是多么遥远、多么陌生,有一天,我们一定会想方设法地回过头去找到它,哪怕只是找到之后看一看也好。
我认识两个台湾的朋友,一男一女。男的告诉我,他是河南人。女的告诉我,她是北京人。我相信,所谓的河南,或者所谓的北京,其实是他们父辈祖辈先辈出生和生活过的地方,和他们自己现在以及过去的生活没有任何关联。可是,他们就是认定了自己是河南人、是北京人,改也改不掉。
后来,他们有机会到大陆去,他们便到了河南,到了北京,到了那些他们从来没有见到过的、却因为和他们的生命连在一起而无法摆脱的地方。“根”,是一种无形的界定。特定的语言特征、特定的生活习惯、特定的历史背景、特定的地方色彩,将中国人牢牢地拴住。
更何况是那些我们亲自生活和体验过的地方。十年的知青生活,虽然艰苦而贫乏,却依然足以使很多返城的人在几十年之后,还要回去看一看,看一看留下过青春的当年的北大荒、当年的江西、当年的西双版纳。
至于那些孕育我们成长、留下我们自己的历史和故事,或者是亲人和朋友生活的地方,我们几乎视之为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了。
所以,寻找生命的源头,寻找自己的根,对中国人来说,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
加州的圣布鲁诺市,有美国国家档案馆,收藏了不少珍贵的历史资料,其中也包括一些早期中国移民的档案。很多中国人到那里去寻根,寻找家庭的历史。一对老年的中国夫妇经常到档案馆翻查资料。夫妇中的男人是一个遗腹子,他的母亲在怀他的时候,他父亲就在一场车祸中丧身,所以,他从来没有见到过父亲的模样。在国家档案馆中,他却很偶然地找到了自己父亲的相片。拿着父亲的相片,男人当众失声痛苦、涕泪横流,好像流浪的孩子终于找到了家。
“根”,不仅是一些地方、一些人,还是自己的一部分。如果历史有承继性和连贯性,那么,寻根不仅意味着寻找家庭的历史,也意味着寻找自我,寻找失落的自我。
中国文化中汗牛充栋的族谱和家谱,几乎构成了一种专门的学问。中国人对于族谱和家谱的撰写以及研究,足以说明中国人对于“根”的重视。
“根”将一个一个独立的个体与文化的历史的家族的地方的大环境连到了一起,从而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分散的变成集合的,由个别的变成整体的,由单独的变成总和的。
美国人不懂也不理解中国人寻根的情怀,大概是因为他们从来就不曾背井离乡以逃避灾难,或者妻离子散去寻求机会,就好像他们可以很方便地在西雅图自己家门口的Safeway买一包水果色拉,那么,又何必跑到旧金山的Safeway去呢。如果有一天,他们决定离开,那么,其中原委一定与中国人的有所不同。
美国的明尼苏达州有一个男人,18年前留下一份遗书之后踪迹全无。他美貌的妻子和两个年幼的儿子在一夜之间突遭家庭变故,不但失去了丈夫和父亲,也同时失去了豪华的住宅和稳定的生活。18年间,妻子克勤克俭含辛茹苦,独自将两个年幼的儿子抚养成相貌堂堂的男子汉。可是,也是在那个时候,妻子却突然接到政府发来的公函,告知,她的丈夫依然健在,她必须退还因为丈夫的逝世而接受的政府补助金。
这个消息让妻子震惊不已,她决定寻找丈夫的踪迹。最后发现的真相是,她丈夫当初并没有自杀,而是留下佯称自杀的遗书,只身出走,身无分文地流浪到了德州的一个小镇上。在小镇上,丈夫从做饭店的侍者起步,开始了他的新生活。
18年后,丈夫已经成为那个小镇上的社会名流,给报纸主笔,替企业剪彩。周围,是一大堆有身份地位的好朋友,每个人都非常喜欢和欣赏他。当他因为伪造身份而锒铛入狱之后,这些朋友依然怀念他,希望有一天他可以回来,“他从来没有对我们作过任何坏事,为什么不欢迎他回来”,大家这样回答记者的提问。
当妻子和丈夫、儿子和父亲终于面对面的时候,做丈夫和父亲的说自己对不起妻子,也对不起孩子。不过,他说,他每天都在思念他们,思念得铭心刻骨。那时候的妻子被感动了,她对18年之后在家乡监狱中服刑的丈夫说,她会等他出狱,等他回家。
那一天是等来了,丈夫刑满出狱。可是,他没有回家,而是不辞而别,只字不留地再度离开。从此之后,真的音讯杳然。
我后来在一个美国人的自白中多少找到了一些答案。这个美国人曾经是马里兰州一个社区大学的校长。他也是在事业和家庭非常美满的情况下突然失踪的。不同的是,他故意留下踪迹,对家人和朋友宣告,他没有死,只是离开。很多年之后,有人在西部的城市找到他,询问他为什么能够抛弃一切,永不回头。他说:“我没有寻根的mentality(观念)。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不断地接受挑战。”对他而言,人生的意义,便是不断地在一个不熟悉的环境中重新开始。比起一个习惯了的生活环境,陌生的新的地方使他觉得更加自在和自由。
当中国人习惯了回到过去、回到自己所从属的环境中去寻找自我的时候,有些美国人恰恰相反,他们宁可从自己熟悉的家庭、群体、地方出走,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一个完全未知的环境中去寻找自我,并在自我的放逐和孤独的飘泊中得到极大的满足。这种时候,“根”,对他们而言,大概是微不足道的吧。而“家”,或者也是值得抛弃的吧。
事情当然不能一概而论。美国也有郝思佳那样对家乡心系情牵的人。小说《飘》中的郝思佳不但性格和经历非常特别,而且她与亚特兰大南部家乡的关系更是特殊。家乡不但是郝思佳出生和成长的地方,还是她汲取力量和智慧的源泉。
不过,“没有寻根的观念”,确实是很普遍的美国人的观念。这样的观念很容易使人从文化的、历史的、家族的、地方的大环境中分离出来,变成一个一个独立的个体,也很显然地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集合的变成分散的,由整体的变成个别的,由总和的变成单独的。美国人的独立性固然有很多原因,而对于“根”的淡漠,不能不是其中之一吧。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使“根”对中国人有如此巨大的吸引力,而对美国人却几乎没有特别的意义。“根”,究竟意味着什么?
在我看来,“根”,至少意味着与自己关系密切的历史和文化。也就是说,对待历史和文化的态度直接影响到人们对于“根”的观念。
有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发生在去年的暑假。我带着儿子和他的美国同学到城市的图书馆去。我说,暑假到了,花一点时间读一读世界名著吧。单单美国,名作家就有杰克·伦敦、海明威、福克纳以及短篇小说大师欧·亨利,为什么不在暑假的时候,好好了解一下美国的文化呢?
孩子们从电脑中走出来,兴冲冲地跟我到了图书馆。我们很快地找到了海明威的小说。两个孩子头碰头地翻了翻前言以及出版说明,结果抬起头来,显出非常失望的神色。儿子的美国同学对我说了这样一句话:。这家伙(指作家)已经死掉了。”意思是,干吗读去世的人的作品呢。
相似的故事也发生在那些在美国长大的中国小孩的身上。
朋友回国的时候,带他在美国长大的儿子一起回去,希望借此机会让儿子多了解一些中国的历史和文化。他们到了南京,先到中山陵。正是气候炎热的季节,中山陵的台阶很多很长,游客很多很闹。他们最后浑身是汗、气喘吁吁地抵达顶峰、进入陵堂儿子终于忍不住叫了出来:“这么多人跑这么远,来看一个躺在地下的人啊!”中国人对于历史的留恋以及对历史上伟人的崇拜程度是在美国长大的孩子所无法理解的。
后来,他们到夫子庙去祭拜孔老先生。朋友对他的儿子说了一大堆话,无非是孔子曾经这样说,孔子曾经那样说。结果,朋友的儿子突然发话:“孔子一定说过一句话。”
“什么话?”朋友问。
“孔子一定说过,我要小便。”
在朋友孩子的心里,任何人都是和你和我一样的凡人,是互相平等的个体,这就是美国的文化。在这样的文化和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自然没有足够的关于“根”的观念,也不会有对过去的文化和历史的特别的兴趣。
好在,中国人毕竟是中国人。也许有一天,当这些中国小孩长大成人,他们或者也会回来寻根,做他们父亲曾经做过的事情;那个时候,中山陵和夫子庙,在他们的眼中,一定会有全新的意义。
“根”,不但有百川归海的意思,还是一张剪不断理还乱的网,至少对中国人是如此。寻根,在很多时候是寻找亲情和友情;亲情和友情,就是一张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之网,将中国人纠缠在一起。
美国人对于“根”的淡漠,反映了他们在人际关系方面的冷淡。两个离家出走的美国人,对于自己的妻子儿女一定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也一定走不远。奇怪的是,他们的行为居然没有遭到周围人的谴责。在周围人的眼中,这样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说不定还值得欣赏呢。可是,在中国人的道德观念中,他们其实都是一些自私自利无情无义的人。他们的故事,虽然是寻找自我、寻找自由、寻找独立的精彩故事,却也是一些不负责任的负心郎的故事。
不能不承认,几千年的文明历史,使中国人在人际关系方面发展出一些独特而完美的东西,比方说“义”。
亲情和友情,发展到完美的程度,就有“义”的成分。好的朋友关系,除了友谊友情友善之外,在我看来,也必须要有“义”。好的夫妇关系,好的父子关系,好的兄弟关系,好的师生关系,好的同事关系,难免也都有“义”的成分在内。“义”,是应该作的事情,包括了责任和义务,包括了人与人之间的互相牵挂、互相关照、互相提携。
有“义”在,朋友不会出卖朋友,以换取一已的利益;而丈夫也不会抛弃妻子儿女,毫不犹疑地独自离家出走。
因为有“义”,中国人回到过去回到家庭去寻根。因为缺乏“义”,美国人离开过去离开家庭去寻找自我。
“根”,就是这样的一种东西,它不但是历史是文化是环境是地方,也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对每个个人而言,“根”,是他的过去也是他的现在,是每一件在他周围发生过或者正在发生的事情的总和。所以,“根”,构成了人们情感以及心理世界中最深沉最顽固的一部分。
而寻根,正是中国人寻找自我的一种方式。
米兰·昆德拉曾经这样写道:什么是自我?自我是我们所能记忆的每件事的总和。因此,真正让我们对死亡感到惊恐的不是不能拥有未来,而是我们将失去过去。所以,遗忘就是一种出现在生命中的死亡形式。
中国人对于“寻根”的执着,正是因为不能遗忘无法遗忘,是因为不能放弃无法放弃。说到底,是因为我们中国人还有自己独特的生命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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