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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人事部、教育部《关于确定天津、沈阳等留学人员创业园为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示范建设试点的通知》
2005年10月24日 16:28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留学生创业园、沈阳海外学子创业园、长春海外学人创业园、武汉海外学子创业园、杭州市留学人员高新区创业园、合肥留学人员创业园、烟台留学人员创业园、厦门留学人员创业园、留学人员广州创业园、哈尔滨海外学人创业园已具备试点的条件,同意确定为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示范建设试点。
  希望各地政府继续加强对留学人员创业园工作的指导,总结发展经验,明确“十五”期间的发展思路,落实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的特点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逐步健全和完善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环境,吸引更多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使留学人员创业园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OO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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